【玉检•播报】江川检察:检察监督助力讨薪维权跑出“加速度”
2024年,云南某建筑公司雇请二人在江川区某项目运输土石方,约定每日500元包干按月结算(含自带工具、燃油和维修等支出)。工程竣工后,建筑公司以“属运输费非薪资”“工程款未结清”为由,拖欠刘某某21549元、董某某20450元。二人多次索要无果,向人社部门投诉
2024年,云南某建筑公司雇请二人在江川区某项目运输土石方,约定每日500元包干按月结算(含自带工具、燃油和维修等支出)。工程竣工后,建筑公司以“属运输费非薪资”“工程款未结清”为由,拖欠刘某某21549元、董某某20450元。二人多次索要无果,向人社部门投诉
2023-2024年,云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先后聘用蒋某某等11名农民工在江川焊接磷矿加工设备,累计拖欠工资16万余元,蒋某某等人多次与某科技公司沟通协商,讨薪未果。